AMC的主要業務模式:第壹種模式是買斷式處置。
銀行將不良資產打包後,分批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根據資產包的大小,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采取壹次性買斷或者分階段買斷的方式,壹定程度上可以緩解資產管理公司的資金壓力。
第二種模式是合作處置。
在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政策驗收階段,資產管理公司對債務人有初步了解,但無法深入行業。在這個階段,他們可以聯合同行業的優質企業,對不良資產進行重組,最終實現利益共享。
第三種模式是反委托處置。
資產管理公司買斷銀行不良資產包後,將資產的收益權出售給信托計劃或券商資管計劃。資產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四大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繼續負責不良資產的處置。在這種模式下,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提前收回資金成本,解除資金占用,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