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在的網絡公司也不是那麽容易陷入知識產權的。到目前為止,我們找到許多產權是相當容易的。比如字體,我們在網上可以找到很多,但是這些字體可以自己用。然而,註釋表明禁止將其用於商業目的,許多人在這上面損失了很多錢。互聯網就是這種情況。很多東西都有自己的產權保護。如果我們想帶他去做生意,我們必須付“過路費”。360免費WiFi也是如此。用戶可以隨意使用,但如果大面積用於商務,為什麽不試試呢?
此外,還有盲點的問題,就像搜狗拼音的截斷。或許還有其他過線的舉動,其實更多的是神仙打架。我們作為用戶的體驗並不是那麽真實,但是現在經過了這個火熱的知識產權案。
我們也要多關註,就像現在很多app經歷的變化壹樣。從壹些短視頻軟件到音樂軟件、視頻網站等等,都涉及到很多產權問題,因為大部分都是網民獨立承載的,只是沒有突出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