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財產受損如何處理?
1,損壞公司財產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1)故意損壞公司財產的,按實際價值賠償;
(2)如不慎損壞公司財產,可協商處理;如公司有明確的損壞財產賠償制度,則按制度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5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二,公私財物受損立案的標準是什麽?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3.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4.其他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