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初,受中國證監會委托,光大證券委托天壹證券經紀業務及其下屬營業部、服務部。為了維護債權人的利益,天壹證券行政清算工作組壹直在尋求其投行業務的整體轉讓。9月11日,清理組經過初步篩選,向光大證券等多家知名券商發出整體轉讓邀請函。9月13日,光大證券按要求提交了意向書及相關材料。工作小組在綜合評估公司實力、發展平臺、投行人員接收情況、原有項目銜接情況後,最終確定光大證券為受讓方,整體接收天壹證券投行部全部資產、人員、項目。9月底,整體轉讓合同正式簽署。據悉,光大證券與天壹投行的合並已經得到了監管層、清算組以及天壹證券員工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