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的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擴展數據:
營業執照可以不載明經營範圍。
“營業執照不得載明經營範圍”、“註冊資本認繳制”、“經營場所不再登記”...海南省工商局近日印發《關於企業登記制度改革簡政放權十五條意見的通知》,推出15改革舉措,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通知》提出“先照後證”,市場主體主體資格與經營資格分離,登記時不再審查許可經營項目的許可;營業執照可以不載明經營範圍;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投資比例、投資方式、投資期限和最低金額的登記;
放寬企業名稱核準條件;放寬住所登記,只登記市場主體的住所,不再登記其經營場所;進壹步下放企業登記權限;企業年檢制度改為企業年報制度,個體工商戶年檢改為備案制度。
百度百科-公司法
人民網-營業執照可以不註明經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