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要註意區分舉報和投訴。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如果認為用人單位侵犯了勞動者個人的合法權益,可以進行投訴。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兩年內未被有關部門發現的,不予查處。
應明確提供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和具體違法行為。為了提高勞動保障監察對用人單位的效果,要求勞動者在舉報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也可以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相關部門會負責保密。
註意證據材料的收集:勞動者在工作中要註意保存招聘記錄、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工作證、服務證等相關憑證,以便舉報投訴、申請仲裁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