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署本條例所列的書簿和收取憑證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