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的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五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的專職人員;同時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有十名以上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資格的專職人員;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有壹人取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資格;
(二)註冊資本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輸設施;
(四)有章程;
(五)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
(六)具備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