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要有明確的經營主體和章程,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能夠獨立承擔經濟責任。
2.必須有健全的管理組織。應有法定代表人,並有與經營內容、方式和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土地專業知識的管理、技術和財務人員。
3、必須有與經營規模和內容相適應的自有資金。
4、必須建立符合財政部門和建設銀行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5.必須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合法的經營方式和手段。
土地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已承包土地經營權的農民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民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