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company)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組織形式,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它的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需要發布公告或賬號。特別是公司資產負債表壹般不公開,公司內部機構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範圍和規模普遍較小,難以滿足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的形式壹般適用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擴展數據:
有限公司註意事項:
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其名稱受法律保護,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妳不能改變,增加或減少任何單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第十壹條:“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壹家公司只能使用壹個名稱。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