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2.28,蘋果市值曾高達8759億美元。當時的福布斯首富比爾·蓋茨只有860億美元,只能買蘋果的十分之壹。也就是說,壹個人必須持有蘋果公司十分之壹的股份,才能成為世界首富。
蘋果股權相對分散,持股最高的美國領航集團僅擁有6.45%,對應市值564.96億美元。第二大股東和第三大股東分別是貝萊德集團和SSGA道富投資管理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4.29%和4.11%,因此蘋果似乎不可能以個人資產達到世界首富。
像蘋果這樣的上市科技公司,通常都是公司的創始人或者CEO。比如微軟的比爾蓋茨,臉書的馬克紮克伯格,騰訊的馬花藤,阿裏巴巴的馬雲等等。,像蘋果這樣的創始人被公司解雇是比較特殊的。
大家都知道蘋果是由喬布斯、沃茲尼亞克和韋恩在1976年創立的,但是公司創立不久,韋恩就賣掉了自己的股份,退出了蘋果。沃茲尼亞克感受到了同事的努力,將三分之壹的股份低價賣給了同事。1985年,蘋果董事會將幾代產品的失敗歸咎於喬布斯,喬布斯壹怒之下賣掉了這些產品。導致蘋果股權不斷擴散。
所以,雖然蘋果市值全球第壹,但沒有人能成為全球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