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在美國可分為C公司和S公司)。
1.股份公司是完全的股份公司,發起人、公司章程、資本是其設立的三個基本要素,缺壹不可。
2.實行股份均分和轉讓自由化,對股東身份、資格和最高人數沒有限制。可以最大限度地籌集資金,擴大規模,保持公司人格的獨立性、連續性和永久性。
3.股份有限公司是現代企業制度最典型的形式。
4.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上市、私募發行或限於場外交易。股份公司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壹般是分離的。公司的最高權力屬於股東大會,董事或監事由股東委派,董事會對公司的重大決策負責。CEO和職業經理人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董事、成員和經理對公司忠誠盡職,不得從事有利益沖突的內部交易。
5.上市公司的優勢是:股權範圍廣,融資能力強,公司持續經營,公信力和知名度增強。
6,但缺點是:雙重征稅,公司交利潤稅,員工的收入也要交稅;建立程序復雜,成本高,接入成本高。如果要上市,對資本和股東人數也有最低要求。會議文件多,公開責任重,監管地方多,輿論壓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