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只有在下列情況下,股東才能承擔公司債務:
1.《公司法》第二十條規定,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
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公司法》第21條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公司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公司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有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做得不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