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關,保險法。6月1995+10月1日生效的《保險法》,標誌著我國保險法制建設的壹個裏程碑。2009年6月5438+10月1日實施的新《保險法》立足保險業實際,提高了保險業法治化水平,為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奠定了法律基礎。
第二個層次,保險行政法規。國務院發布了三個條例:壹是2001制定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外國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二是2006年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三是2012制定的農業保險條例。
第三層是保監會的部門規章。根據《保險法》授權,中國保監會有權制定和發布保險業監督管理條例。
第四個層次,規範性文件。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發布的規範性文件作為上位法的補充,是我國保險監管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