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該權利的特殊之處如下:投票權的數額。實行累積投票制時,股東的投票票數是按照股東所持股份數與當選董事或監事人數的乘積計算,而不是直接按照股東所持股份數計算。簡單來說,股東票數等於股東所持股份數乘以當選董事或監事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六條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本法所稱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壹股份享有與擬選舉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所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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