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壹年的利息。
四、債券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限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壹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並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募集股份申請書和下列文件:
(壹)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和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相關協議。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