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前兩者,在債務承擔上,公司是承擔公司全部資產,股東是以其出資額為上限承擔債務風險。
刑事責任方面,壹般由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負責人承擔責任,但不排除有些行為需要股東會決議,妳可能成為直接或間接責任人。
如果是合夥企業,在債務方面,股東除了出資之外,還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刑事責任方面,公司的決定壹般是基於所有合夥的決議,所以可能會有上訴。
只是壹個小建議。妳可以考慮壹下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