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銀行審核通過後,向協辦單位發送合作函,明確客戶信息、資料名稱和授權聯系人。
(3)協辦行根據主辦行的要求,受理聯系方式,核實原件的真實性。通過後,在復印件上加蓋協辦行公章、審核人名單和“復印件與原件壹致”印章,並發送給主辦行。
(4)主辦行通知客戶到銀行簽字確認信息後,辦理開戶手續。
(五)提交的證件為身份證的,由審批行在中國人民銀行網上驗證系統中查詢、審核、打印,並按照開戶銀行的要求進行PIDM查詢、審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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