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我在壹家混凝土公司工作。今年,我實行了合同制。如果我主動離開我的員工,我會得到提升。

我在壹家混凝土公司工作。今年,我實行了合同制。如果我主動離開我的員工,我會得到提升。

不合理。

該條款違反法律法規,該條款無效。用人單位不能隨意克扣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繳勞動者工資:

(壹)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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