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和北京金創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簡稱“金創齊富”)簽訂銷售合作協議,金創齊富自2022年3月31日起代理銷售。
公司的壹些資金。1.上述申購贖回業務僅適用於正常申購期和特定開放日及開放時間內的基金。基金封閉期、募集期等特殊時期的相關規定,請參見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產品信息摘要、公司發布的最新業務公告等相關法律文件。
2.投資者可與金創啟賦就每期定投業務的定投金額進行約定。目前,金創啟富可以辦理上述適用基金名單中的基金定投業務。具體定投業務規則請參考金創啟賦相關規定。
3.基金轉換是指投資者可以將通過銷售機構購買並持有的本公司擁有的壹只開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另壹只開放式基金的份額。上述適用基金名單中的基金同時采用前端收費和後端收費的,僅開通前端收費模式下的轉換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