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然後,在財務記錄中,將本應收取的租金金額記為應收租金,即物業公司本應從租戶處收取的現金租金。
3.然後將承租人提供的貨物記為收到的資產,根據貨物的性質和用途,可以記為存貨、固定資產或其他適當的資產類別。
4.然後,在財務記錄中,從應收租金中抵消承租人提供的貨物的價值,這可以通過減少應收租金金額或創建信用賬戶來實現。
5.最後,租戶提供的貨物涉及到稅收,如增值稅或銷售稅,相關稅務事項需要記錄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