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35%。方案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不少於2人,不少於200人,其中“半數以上”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選項C: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選項D:以發起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無需召開創立大會;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召開創立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