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破產或解散而終止,並喪失法人資格。公司終止主要有兩種情況:
公司破產了。根據公司法規定,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公司破產的原因(或破產界限)。這裏的“不能”是指連續的“不能”。
公司解散了。《公司法》規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散: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②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定解散;③公司因合並或分立需要解散;(4)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撤銷;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