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金的性質不同。貨到付款信托貸款只是在資金用途上改變了形式。委托單位的撥款改為了金融信托機構的貸款,委托單位與使用單位的借貸關系變成了金融信托機構與受益人的信貸關系,但這並沒有改變資金的原有性質。信托貸款是金融信托機構吸收的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資金。實質性地改變了原有資金的性質和用途。
對信貸計劃的影響是不同的。由於委托貸款是由金融信托機構代為使用委托資金,且委托資金的使用多為壹次性,對綜合信貸計劃影響不大,信貸規模擴張的程度也較小。信托貸款的形式是放款和回收的反復循環,資金是持續使用的,所以對信貸規模和信貸計劃影響不大。
管理方式不同。總的來說,國家對委托貸款管理不嚴,對信托貸款管理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