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數成份股的選擇原則如下:
(l)按股票市值計算,必須在占聯交所所有上市普通股總市值90%的上市股票之列(市值指過去65,438+02個月的平均值)。
(2)按成交額計算,必須在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普通股成交額90%的上市股票之列(成交額指過去24個月的總成交額)。
(3)必須在證券交易所上市24個月以上。
按照上述標準初步選出合格股票後,按照以下標準最終選出樣本股:
(l)公司市值和營業額的排名。
(2)恒生指數四個分類指數的比重應大致反映市場情況。
(3)該公司在香港有龐大的業務。
(四)公司的財務狀況。
恒生指數的計算公式是:
當前指數=(當前成份股總市值)/(上市收盤時成份股總市值)×(最後壹日收盤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