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納稅人開具成品油普通或專用發票。發票的單位欄應為“噸”或“升”,數量欄為必填項,不能為“0”。納稅人無論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成品油普通發票,都應正確選擇貨物和勞務的稅收分類代碼。
2065438年3月1之前,納稅人購買92號汽油,其取得的成品油發票票面“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壹欄顯示“92號汽油”,而2065438年3月1之後,其取得的成品油發票票面“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其中,發票的“單位”欄應為“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