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林牧漁。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
2.行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
3.建築行業。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上、總資產300萬元以上的小型企業;
4.批發業。從業人員5人及以上,營業收入654.38+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
5.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小型企業。
註冊小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申請設立登記;
3.符合法律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4.刻章,包括公章、財務章、公司章;
5.開立銀行賬戶,辦理稅務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