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旅顯示的信息。com,具體來說,新三板名稱中沒有“證券交易所”二字,這是法律意義上與上市公司的主要區別。新《公司法》和《證券法》明確將上市公司定義為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雖然符合證券交易所的大部分要求,但其交易場所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而不是證券交易所。
“新三板”壹詞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股份轉讓的試點。因為這些公司主要是高科技企業,所以被形象地稱為“新三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新三板的範圍擴大了,不再局限於中關村科技園區的企業。所以新三板的企業雖然可以轉讓股份,但是新三板的企業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