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新上市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造後設立的,或者本法施行後新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