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52號)顯示,新時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時代證券”)在明知合同總金額654.38+0.296億元的兩個項目未施工的情況下,出具的文件均描述為“在建”。而且新時代證券沒有進行持續深入的盡職調查,出具的文件描述存在誤導性。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共計罰款4470.8+萬元。
發現新時代證券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65438+2005年3月6日,新時代證券正式擔任美麗生態收購江蘇八達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達園林”)100%股權的獨立財務顧問,並擔任美麗生態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主承銷商。
2012年3月24日,八達花園與金沙湖管委會簽訂施工合同。項目名稱為“撫寧縣金沙湖旅遊度假區二期項目”(以下簡稱“金沙湖項目”),合同總金額為6543.8+00億元。2065438+2003,65438+2003年10月28日,八達園林與鎮江角頭簽訂了《鎮江市官塘新城路網綠化工程投資建設及移交合同》,工程名稱為“鎮江市官塘新城路網綠化工程”(以下簡稱“官塘工程”),合同金額為2.96億元。兩個項目合同總金額為6543.8+0.29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