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產品設立的整體流程主要包括:產品立項、盡職調查、內部審查、文件制作及事前報告、信托產品登記、專項信托產品登記備案、產品推介及募集。
二、詳細分析:
信托是壹種信用委托,是壹種理財方式,是基於信用的特殊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壹般涉及三方,即投入了信用的委托人、被他人信任的受托人、從他人獲益的受益人。信托業務是委托人為了自己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遺囑將財產上的權利轉讓給受托人,受托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範圍占有、管理、運用信托財產,並處分其收益。
三、信托產品與理財產品的區別:
1.資金的門檻高於其他理財產品。信托資金的門檻是1萬。這是信托區別於其他理財產品最基本的方面;
2.所有權和利益權是分離的。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財產的所有權,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運作信托財產所產生的利益;
3.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信托壹旦有效成立,信托財產就從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財產。
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為信托財產不同於受托人的固有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