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行相關行業的市場調研和開發,考察信托項目,設計交易結構,完成最佳調整報告並協助起草相關合同和法律文本。
2.配合各部門與項目利益相關方進行談判協商,落實項目實施的各項條件,協助制定發行計劃和流程,配合信托計劃發行的實施,在項目存續期內完成運作報告、資金收付、利益分配和清算。
3.維護和拓展項目渠道和資金渠道,促進產融結合。
4.負責信托業務的開發、營銷、運營和管理。
5.負責投資模式和投資策略的研究,編制投資策略和投資計劃,跟蹤分析投資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提供投資分析報告或參考建議。
6.負責投資項目的市場機會分析、項目調查和可行性分析,組織投資業務談判、商業計劃策劃和投資及風險管理分析;
7.負責信息渠道建設和合作夥伴關系管理,拓展和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8.建立和管理投資和融資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