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缺乏法律權威和行政強制力,壹些討債公司采用威脅、利誘、敲詐等不正當手段。向債務人強行討債,甚至綁架人質,從事暴力等危害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以收取高額報酬。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680條規定,禁止高利借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