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城投公司大多不盈利,屬於事業單位或者國有獨資公司。它們通過政府補貼實現利潤,屬於具有政府性質的特殊市場經營者。
擴展數據:
地方投融資平臺的真正繁榮始於2008年下半年。4萬億投資刺激政策出臺後,各商業銀行宣布積極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
2009年3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投融資平臺,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融資工具,拓寬中央政府投資項目配套資金融資渠道。”
同時,為了做強做大投融資平臺,即城投公司,各級政府紛紛將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資產納入城投,如供水公司、公交公司、供熱公司、燃氣公司等。,更好地發揮了投融資平臺的作用。
2010年,國家發改委發布2881號文件,明確規定城投公司主體收入的70%需要來自自身,政府補貼只能占30%。這壹政令具有前瞻性,可以防止地方政府支出過多,間接帶來中央政府大規模財政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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