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通知:陪同人員應提前向公司或上級主管提交辭職或離職意向,並遵守公司規定的辭職或離職通知期限。
2.工作交接完成:在辭職或離職前,押運員需要完成工作交接,將相關工作和職責移交給相應人員。這樣可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減少對公司和同事不必要的影響。
3.歸還公司資產:押運員需要將公司提供的所有相關資產、設備、證件歸還給公司,如車輛、工具、背心、鑰匙等。
4.解決財務問題:陪同人員應與公司協商並解決與自己相關的財務問題,包括工資、福利、年假等。可能需要向公司提交相關的離職申請表,並提供必要的銀行賬戶信息,以便公司及時安排支付離職金或最終工資。
5.檔案處理:陪同人員離職後,應與公司人力資源或人事部門聯系,了解和處理個人檔案的歸檔和保管方法。通常個人檔案會被公司保留壹段時間,以便日後查詢和存檔。
請註意,以上流程只是常見情況,並不適用於所有公司和情況。具體可行的辦法還是要按照公司的規定和政策來執行。因此,建議陪同人員在決定辭職或離職前,先咨詢公司人力資源部或上級主管,以確保遵循正確的程序和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