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公司——戰略決策中心、資源配置中心和風險管理中心,最終負責公司的戰略方向和經營成果。
陽光二級組織-企業運營的利潤中心。在總部授權範圍和戰略框架內行使管理權,完成總部下達的經營計劃和經營指標,承擔利潤和市場責任,支持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陽光三級組織——銷售服務中心。承擔相應的盈利責任。陽光四級組織——銷售中心。承擔相應的服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