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71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什麽是股權?
股權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所擁有的綜合權益,涵蓋公司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即股權是股東依據其股東資格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對創業公司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