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在3000萬以上。
2.發行前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
3.最近壹期沒有彌補虧損。
4.最新資產占凈資產的20%以上。
5.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不少於5000萬,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超過3億。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嚴格使用,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檢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三條上市公司設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公司股東資料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