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自身的股票是有價值的,特別是如果買方已經是上市公司,其股票的流動性已經得到認可,價值也已經得到公眾投資者的認可(表現為活躍的市場交易和壹定的交易價格),因此更容易被用作支付現金的替代品。
簡單的操作思路是:企業向“購買對象”的股東發行股票,用這些新股換取股東手中“購買對象”的股權。這是壹種股份合並,也稱為換股合並。並購完成後,買方成為買方的子公司,買方的股東成為買方的股東。
至於發行債券的並購,其實是要先借錢的,借了錢之後再用現金買就比較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