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八條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十九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獨資,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上註明。
第六十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第六十壹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條第壹款所列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股東簽名並置備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