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養老和醫保的錢可以收,去社保局辦理清算業務,公積金去公積金中心辦理清算業務,個人部分全部可以提取!
是的,必須去深圳辦理社保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