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處理、垃圾填埋、危險廢物處理等等。
為客戶提供服務、設備、產品、監控等全方位服務。
主要職責:
生產生活活動造成的環境汙染防治,包括“三廢”(廢水、廢氣、廢渣)、工業生產產生的粉塵、放射性物質、噪聲、振動、惡臭和電磁微波輻射,交通運輸活動產生的有害氣體、廢液、噪聲,海上船舶排放的汙染物,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品,城市生活排放的煙塵、汙水、垃圾等汙染的防治;
防止建設和開發活動造成的環境損害,包括大型水利工程、鐵路、公路幹線、大型港口碼頭、機場和大型工業項目造成的汙染和損害,填海造地活動、開發海上油田、海岸帶和沼澤、開發森林和礦產資源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以及建立和建設新工業區和新城鎮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汙染和影響;
保護具有特殊價值的自然環境,包括對珍稀物種及其生存環境、特殊自然發育遺跡、地質現象、地貌景觀等提供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