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投資者在下列情況下屬於壹致行動人:
投資者之間存在股權控制關系;
投資者受同壹主體控制;
投資者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的主要成員,同時兼任其他投資者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壹個投資者參股另壹個投資者,能夠對參股公司的重大決策產生重大影響;
“銀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為投資者獲得相關股份提供融資安排;
投資者之間存在合夥、合作、聯營等其他經濟利益關系;
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與投資者持有同壹上市公司的股份;
為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投資者持有同壹上市公司的股份;
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為投資者工作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壹上市公司的股份;
前款所列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屬同時持有本公司股份,或者其本人或者其親屬同時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與其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持有本公司股份;
投資者有其他相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