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闖罪,擅闖是指未經主人同意,擅自闖入,或者經主人要求後拒不退出的行為;
2、非法拘禁,非法拘禁是指以拘禁、禁閉或者脅迫的方法非法剝奪人身自由;
3.涉黑討債。涉黑逃債主要是債權人通過黑社會追債。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發卡行應當向債務人及其保證人催收,不得向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催收,不得使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者濫用職權等不正當手段催收。采集過程應當有記錄,記錄材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