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已用完,但收入不能支持後續經營支出,壹般可按以下方式處理:
向所有股東借款
向股東(通常是大股東)借款
大股東(企業法定代表人)向銀行擔保貸款。
全體股東同意再次增加投資。
有的股東再次增資,有的放棄增資權。
通過擴股引入新的投資者和投資基金。
當然,以上所有方式都需要所有老股東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