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它們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公司是企業法人,享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原則上,股東不對公司的債務負責。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