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四條,國有獨資公司是國家單獨出資的公司,SASAC或者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其他部門。其全資子公司的出資人不是SASAC,而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其財產獨立於國家財產,因此不是國有獨資公司,不能層層擴張。它不同於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以相同投資組成的公司。雖然後面各方投資的所有權仍然屬於國家,公司資本的所有權性質沒有改變,但是公司的投資者和股東很多,利益相關者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