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有壹定限制,必須少於50人;
(二)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財產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不公開募集資本;
(4)公司規模可大可小,適應性強;
(5)公司設立程序簡單,組織靈活。
2.成立條件:
(1)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3萬元;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出資;實物捐助;知識產權投資;土地使用權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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