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十八條,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提起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其所在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訴訟行為是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其所在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是有壹定區別的。代表人的行為不是被代理人本身的行為,而是對被代理人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是企業、事業單位等的行為。
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全面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履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履行職責時,應當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履行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履行。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權力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應當向登記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