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2-50個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3.本質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壹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是註冊資本總額由等額股份組成,通過發行股份(或認股權證)籌集資本,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企業法人。
4.綜上所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符合企業法人的法定條件,都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法人。